萬燦輝 新竹 東區 60+
絕大多數的人發生交通事故時都是第一次,但是因為對路權觀念的模糊不清,以至於都沒有做到最佳的處理.
萬燦輝在民國一百年時從警察工作退休,前後總共在交通隊任職組長服務了十六年,處理與調解過無數交通事故.退休後回到新竹陪媽媽,有感於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時由於對路權與責任歸屬的認識不清,甚至想要息事寧人的錯誤態度,而造成不必要的權益損失,於是和其他幾位好友共同發起成立『新竹市交通安全事故關懷協會』,提供「肇事因素研判分析之協助」、「交通事故法律問題之協助」、「以及「宣導行車安全與事故處理」等義務性無償的服務.
在訪談過程中,萬燦輝強調了好多次「路權觀念」的重要性,例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、對向,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,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,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,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,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等等,路權的觀念對於釐清車禍雙方的責任至關重要,但是絕大多數人在考過駕照之後,就不再注意交通規則的很多細節,出了事故之後就經常自認為自己是對的,應該要對方賠償等各種爭執.
尤其是,撞人的不一定是錯的,被撞的也不一定就能獲得賠償.
他舉了一個例子,一輛開在左轉彎專用車道的車輛沒有左轉卻直行,與右側一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直接左轉的機車擦撞,騎士還受傷.汽車駕駛要求機車騎士賠償他的修車費用.騎士來請他幫忙.因為兩造皆有違規事實,而且騎士還受傷,車輛駕駛甚至有過失傷害的可能,如果打起官司,法官會如何考量還不得而知.最終雙方協調結果變成是汽車駕駛賠償機車騎士.
發生事故一定要報警,交通警察處理後會開給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,一個月後當事人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請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,主要記載警察現場蒐證的紀錄,包含違規行爲的描述、測量的紀錄、照像的照片、和行車紀錄等等.如果事後雙方和解不成需要調解,這是非常重要的參考文件.
此外如果有受傷一定要赴醫院就醫.除了更周延的檢查確認沒有其他的狀況之外,還可以取得醫師的診斷證明,尤其如果醫師在醫囑上有特別註明需要休養或居家照顧等事項,就可以據以申請理賠,很多人都忽略或不知道這項權益.
一般人都會投保的保險,其實也有一些細節可以多注意.強制險是規定必須投保的項目,而一般人通常也會投保第三責任險,減少財損上賠償的負擔.近來因為超額保險也盛行,也是很多人投保的選項.由於保險理賠是從強制險、第三責任險、超額保險這樣的順序來理賠的,所以如果有投保超額保險的話,第三責任險的額度是可以儘量降低的,這樣做可以省下不少保費,值得駕駛人多多考慮.
萬燦輝還曾經遇過有人要幫當事人介紹對象協助處理,結果來的人竟然是黃牛,很多人因為不懂,所以常常聽了對方的誇大之詞就相信對方照辦.他成立這個協會是完全無償的服務性質,運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,可以幫到很多人,除了交通事故相關問題的處理建議,也提供諮詢的協助,平時也做交通安全的宣導.能夠很具體的幫到人,甚至事先就防範事故的發生,萬燦輝覺得非常開心,非常有意義,歡迎有需要的人來找他們.